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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中那些属于中间品

电脑 2024-09-08

中国进出口的商品大类主要有哪些?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,共分为22大类 第一类:活动物;动物产品 第二类:植物产品 第三类: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 第四类: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:矿产品 第六类: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:塑料及其制品;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:生皮、皮革、毛皮及其制品;鞍具及挽具;旅行用品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;动物肠线(蚕胶丝除外)制品 第九类:木及木制品;木炭;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、秸秆、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;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: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;回收(废碎)纸或纸板;纸、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:纺织原料及纺

中国的进出口的主要商品大类有哪些?

工业,农业,原油,芯片方面进口,出口方面则是柠檬酸,无烟煤, 聚氯乙烯,碳酸钠, 铝材等。
在工业产品方面,我国十大进口产品分别是:集成电路、汽车整车和零部件、仪器、仪表、初级形状材料、显示面板、计算机及其零部件、飞机及航空器、电子元器件、医疗产品及器械、钢材。而在农业产品方面,我国十大进口产品分别是:牛肉、大豆、玉米、植物油、大米,棉花、冷冻禽、小麦、猪肉、植物油。
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之一,主要粮食是可以做到自给自足的。但在某些农产品方面,还是需要进口的。目前我国进口量最大的农作品是大豆,数据显示,我国每年需要进口大豆近9000万吨,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消费国和进口国。
芯片方面,每年花费3000亿美元左右,接着是石油,每年2500亿美元左右。中国大量进口的是原油,中国是全世界石油进口增速最大的国家,也是进口数量最大的国家。2019年我国原油产量1.91亿吨,进口超过5亿吨。2019年,我国原油进口依旧保持强劲,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降低,全球原油需求增量中,中国市场贡献了75%。
而美国原油产量的增长一直是全球原油产量增长的主力军,开采技术好,单井产出效率很高,很难让市场给其原油产量设置上限。截至2019年12月初,美国原油产量增长了120万桶/天,正好是OPEC在2019年的减产限额。美国原油产量将会在2020年再次增加124万桶/天,柠檬酸
出口;柠檬酸。柠檬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酸,在工业、食品业、化妆业等领域具有广泛用途,其累计出口达291814万吨。它可以制成酸味剂、增溶剂、缓冲剂、抗氧化剂等,也可用于碳酸饮料、果汁饮料、乳酸饮料等;由于是通过微生物发酵生产的有机酸,在洗涤剂领域也广泛使用。而在化妆业,常用于乳液、乳霜、洗发精、美白用品、抗老化用品等产品。
无烟煤,累计出口270111万吨的无烟煤,是中国出口量最大的产品之一。它是一种坚硬、致密、高光泽的煤矿品种,虽然发热量较低,但碳含量最高,杂质含量最少。无烟煤块煤主要应用是化肥(氮肥、合成氨)、陶瓷、制造锻造等行业;无烟粉煤主要应用在冶金行业用于高炉喷吹(高炉喷吹煤主要包括无烟煤、贫煤、瘦煤和气煤)。还可用于生活给水及工业给水的过滤净化处理。
聚氯乙烯,中国对外出口商品排行前三,简称PVC,为无定形结构的白色粉末,具有稳定的物理化学性质,最大特点是阻燃、柔韧性好,价格低廉。PVC曾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通用塑料,应用非常广泛,涉及建筑材料、工业制品、日用品、地板革、地板砖、人造革、管材、电线电缆、包装膜、瓶、发泡材料、密封材料、纤维等。初级形状的聚氯乙烯累计出口39041万吨。
碳酸钠,碳酸钠又叫纯碱,累计出口28362万吨,分类属于盐,不属于碱,国际贸易中又名苏打或碱灰,是中国出口前十商品之一。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,它广泛用于轻工日化、建材、化学工业、食品工业、冶金、纺织、石油、国防、医药等领域, 用作制造其他化学品的原料、清洗剂、洗涤剂,也用于照相术和分析领域。其次是冶金、纺织、石油、国防、医药及其它工业。
铝材,铝材累计出口7603万吨,通常先加工成铸造品、锻造品以及箔、板、带、管、棒、型材等,再经冷弯、锯切、钻孔、拼装、上色等工序而制成。其主要金属元素是铝,再加上一些合金元素,以提高铝材的性能。目前主要类别有 轧延材 、 铸造材、非热处理型合金、 纯铝合金 1XXX系列、铝铜合金2XXX系列、铝锰合金3XXX系列、铝硅合金4XXX系列等。占全球原油产量增长的92%,OPEC减产再也不可能追上美国产量增长的步伐。

中间产品贸易与新贸易理论的区别是什么?

中间产品贸易与新贸易理论的区别:
其一,国际贸易的生产性与交易性。由于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高度一致性,中间产品贸易实际上就是以零部件、配件、组件及中间投入品等为载体的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,或者说是这些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直接流动,它既体现了商品的生产属性,也体现了商品的交易特性。但在以H-K模型为主要框架的新贸易理论中,生产要素是不可以流动的,没有中间产品的投入,生产技术不仅在每个部门内的各个品种间相同,而且在各部门间也相同,国际贸易活动只是最终产品的交易,因而商品的生产特性被忽视了。这从Krugman模型(1979,1980)、Helpman模型(1981)以及Helpman-Krugman模型(1985)的假设中就可以看出。尽管在Either(1982)模型中,出现了中间投入品的生产,但他采用的是单要素假定,其生产函数类似于Krugman所使用的——只不过他用投入品M代替了劳动。而在后来的新贸易理论进展研究中,尽管也吸纳和扩展了Either的方法,将中间产品的投入置于模型假设之中,但都是采用了过于简化的假定条件,即以一体化世界经济作为参照物,并且都只是从产业层面上来考察贸易的原因、模式及其对福利分配的影响,企业只是作为一道简化的装置出现,企业内部组织方式、策略行为等都被简化了。因此,现存的H-K贸易理论框架无法对国际贸易的生产性特征给予合理解释。
其二,契约的不完备性与不完全市场结构。中间产品贸易是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,准市场的交易环节加剧了交易过程的复杂性。在国际外包方式下,由于信息不完全、当事人的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倾向,契约条款描述的完备性、履约方式及违约处理等各方面难以做到事前明确,契约只能考虑到数量有限的变量,或者是与契约直接相关的变量,或者是那些“法庭”容易验证的变量,最终产品商和中间供应商之间很难签订一个完备的外包契约。即使在国际FDI形式下,最终产品商和中间制造商之间也同样面临着雇佣契约和激励契约等,这些契约也是难以对未来的偶然事件及其责任、权利做出明细规定,因而契约也是不完备的。然而,在现有的H-K贸易理论框架中,虽然突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、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,强调不完全市场结构、规模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,使理论进一步逼近现实。但是,在H-K模型中,不完全市场结构是用厂商数目、产品差异化及价格变化来体现的,对于信息不完全这一条件却被简化了,更没有涉及到微观企业内部行为问题。因此,H-K贸易理论没有考虑到中间产品贸易中契约的不完备性。
其三,贸易模式的网络性、内部性与外部性。随着国际生产的全球化发展,贸易活动越来越围绕跨国公司而展开。在母公司的控制下,最终产品商既可通过独资、控股、参股等股权式的一体化形式,也可借助于品牌、协议、分包、许可证等非股权控制的非一体化形式,在全球范围内进行“垂直一体化生产”(verticalintegratedproduction)或“零散化生产”(fragmentedproduction)。相应地,大量的原材料类中间投入品、零部组件类中间产品,将频繁地流转于各子公司、分公司或外包企业网络之间,从而产生了大量的中间产品贸易。显然,发生在“垂直一体化生产”方式下的中间产品贸易是典型的公司内贸易模式,体现了贸易模式的内部性;而在“零散化生产”方式下发生的中间产品贸易则是公司间外包贸易模式,体现了贸易模式的网络性,即贸易各方之间都承担了关系专用性投资(relationshipspecificinvest-ment),是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形态,用Spencer的观点来看,这种外包模式最好描述为合资关系(ajointventure)而不是市场关系(anarm’slengthrelationship)(Spencer,2005)。这两种贸易模式都不能简单地以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来区分。但在H-K贸易理论框架中,国际贸易是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模式,体现了与产业间贸易模式的外部性相比较的内部性质。因此,中间产品贸易模式的网络性和内部性与H-K贸易理论中贸易模式的性质发生了偏离。

中国进出口的商品大类主要有哪些?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,共分为22大类\x0d\x0a第一类:活动物;动物产品\x0d\x0a第二类:植物产品\x0d\x0a第三类: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\x0d\x0a第四类: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\x0d\x0a第五类:矿产品\x0d\x0a第六类: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\x0d\x0a第七类:塑料及其制品;橡胶及其制品\x0d\x0a第八类:生皮、皮革、毛皮及其制品;鞍具及挽具;旅行用品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;动物肠线(蚕胶丝除外)制品\x0d\x0a第九类:木及木制品;木炭;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、秸秆、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;篮筐及柳条编结品\x0d\x0a第十类: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;回收(废碎)纸或纸板;纸、纸板及其制品\x0d\x0a第十一类: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\x0d\x0a第十二类:鞋、帽、伞、杖、鞭及其零件;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\x0d\x0a第十三类: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\x0d\x0a第十四类: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、半宝石、贵金属、包贵金属及其制品;仿首饰;硬币\x0d\x0a第十五类:贱金属及其制品\x0d\x0a第十六类:机器、机械器具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\x0d\x0a第十七类:车辆、航空器、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\x0d\x0a第十八类:光学、照相、电影、计量、检验、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、精密仪器及设备;钟表;乐器;上述物品的零件、附件\x0d\x0a第十九类:武器、弹药及其零件、附件\x0d\x0a第二十类:杂项制品\x0d\x0a第二十一类:艺术品、收藏品及古物\x0d\x0a第二十二类: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

进出口货品商品归类?

根据《关税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纳税义务人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(以下简称《税则》)规定的条文和归类总规则、类注、章注、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,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品进行商品归类。因此,货品的归类,应遵循《税则》中所列《归类总规则》的有关规定: 规则一 类、章及分章的标题,仅为查找方便而设;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,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,如品目、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,则按以下规则确定。 注释: 一、本税则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,将这些货品分为类、章及分章,每类、章或分章都有标题,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。但在许多情况下,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,类、章标题不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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